关于做好2012年度香港荣芝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3-03-08  浏览次数: 799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江苏师范大学香港荣芝奖学金评定细则》的规定,现就2012年度香港荣芝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及资助标准
  香港荣芝奖学金设奖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名额为100名,标准为2000/人。
  二、申请条件

  1.申请荣芝奖学金的学生,其2012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必须是班级前10名(以50人计,以下同),一年中各门课程考试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且名次在班级前5名。

  2.本年度受到校、院通报批评或受各类处分者,不能获得此项奖学金。
  三、2012级学生不参加香港荣芝奖学金的评比。香港荣芝奖学金为定向奖励,不得二次分配。

  四、为扩大表彰覆盖面,本次评选的各类奖学金互不兼得。

  五、各学院要认真做好2012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学习成绩统计汇总工作。学生要以2012年度中两学期成绩为评定依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学习成绩、初评结果须在班级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
  六、各学院要以班级为单位,对全体学生认真宣讲设立香港荣芝奖学金的背景、目的、意义,认真学习《江苏师范大学香港荣芝奖学金评定细则》,使学生了解香港荣芝奖学金评定工作的要求和程序,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要求以及规定日程安排有关工作,以确保此次香港荣芝奖学金评定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2012年度香港荣芝奖学金名额分配一览表.doc
     2.2012年度香港荣芝奖学金评定工作日程安排表.doc

     3.江苏师范大学香港荣芝奖学金审批表.doc
     4.2012年度香港荣芝奖学金获得者情况汇总表.xls    

 

201335

江苏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33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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