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发〔2008〕46号 关于实施2007年度科研奖励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08-10-12  浏览次数: 648

科发〔2008〕46号 关于实施2007年度科研奖励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各直属业务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本学期将完成2007年度科研奖励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奖励依据
  2007年度科研奖励工作仍按《徐州师范大学科研奖励办法》(徐师大科﹝2003﹞7号)执行。有关文件(含《科研奖励学术期刊目录》)可登录行政办公网“文件发布”科研信息网“管理文件”查阅。
  二、申报奖励范围
  本次科研奖励范围限是2007年结题的科研项目、取得的科研成果、专利及获奖科研成果等。请申请者认真对照徐师大科﹝2003﹞7号文件第二章的有关条款填写《徐州师范大学科研奖励申请表》(附件2)。
  三、申报、评审程序
  1.申请者提交申请表(1份)并附相关材料。科研成果请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被SCI、SCIE、EI、ISTP收录的论文请同时提供中英文题目,专著类成果提供3册,不退,用于学术交流),获奖科研成果、专利请提供获奖(或专利)证书复印件1份,结题的科研项目请提供结题证明。
  2.申请者所在单位初审,在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上盖章并签署意见,报送科技处。
  3.科技处对申报材料内容等进行核实,提交徐州师范大学科研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
  四、请各单位将申请表(附相关材料)以及汇总表(附件1)于10月21日前送科技处学术交流科。联系人:孙传红;Email:sunch@xznu.edu.cn;联系电话:8227。请注意及时通知外出人员。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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