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期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的说明
关于近期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的说明
2009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近期有关工作说明如下:
一、毕业生就业材料发放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择业就业的重要证件,由江苏省教育厅统一印制。按照教育部《关于规范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通知》以及江苏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有关材料由省教育厅在11月20日左右发放。
(一)活动场次与毕业生参会对象
1.毕业生参加省内招聘活动,均须先访问相应场次的活动专区,了解所有参会单位的详细招聘信息,根据参会单位的招聘情况和应聘毕业生的自身条件,选择相应岗位,填写个人ID应聘,系统将自动投递电子简历。
2.毕业生投递简历后,省就业中心将对其资格进行筛选,系统将根据招、应聘双方信息匹配情况,进行筛选,确定参会毕业生名单。筛选原则:①网投的时间顺序;②岗位应聘人数比例限制;③毕业生求职信息与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之间的匹配程度;④活动总规模控制要求。
3.确定获得入场资格的毕业生名单,打印带条形码的实名制入场券(复印无效),加盖学校或学院行政公章,发放给毕业生。
4.活动当日,毕业生按照入场券的券面所示时段按时段、排队、通过条形码扫描和安全检查后入场(毕业生请勿携包入场)。
5.未进行网上注册、入场资格审核未通过、无入场券、所持入场券未加盖学校公章或不按照入场券的券面所示时段参会者,皆不得入场。
6. 12月13日举行的江苏省2009届苏北地区高校毕业生供需洽谈会(徐州专场)由我校承办,毕业生仍需按照有关要求网上注册投递简历,否则无法参会。
7.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的需求信息由江苏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江苏省职介中心以及省内各市县人事、教育、劳动部门及省内高校提供、所有信息经过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00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