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与徐州市歌舞剧院签署艺术实践基地合作协议并举行挂牌仪式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5-07-12  浏览次数: 2332

2015年6月30日下午,在徐州市人民舞台,我院与徐州歌舞剧院签署艺术实践基地合作协议,并举行了“江苏师范大学艺术硕士实习基地”、江苏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艺术实践基地”挂牌仪式。参加此次活动的领导有: 徐州市歌舞剧院院长曹曙林及歌舞剧院相关领导。我校研究生院顾明亮院长、高田钦副院长、音乐学院党委薛深书记、苗雨院长、董兵副院长。

徐州市歌舞剧院有限公司始建于1971年1月,前身为徐州市文工团。1983年3月与徐州地区文工团合并,合并后仍称做徐州市歌舞团,2009年全国艺术团体进行体制改革更名为徐州市歌舞剧院有限公司。徐州市歌舞剧院有限公司队伍整齐、演出阵容强大,具有高、中级艺术职称的演职员占全团 85% ,设有舞蹈团、演艺中心、徐州琴书研发中心、少儿艺术中心、舞美队及创作室、艺术档案资料室、演出办公室、业务办公室等。拥有先进的灯光、音响设备,同时舞台美术、服装设计及制作等方面人才济济。徐州市歌舞剧院有限公司属文化属文化部国家一类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也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徐州琴书保护单位。地处苏、鲁、豫、皖四省交界,置身全国重点历史文化名城。在江苏成为各项重大演出的主力军。

  江苏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目前在江苏省同类院校中处于领先地位,在全国综合性大学音乐专业中也具有广泛的影响。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江苏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与徐州市歌舞剧院有限公司强强联合,在徐州市歌舞剧院有限公司研究生实习基地和教育实践基地,把我们的师资和专业优势与徐州市歌舞剧院有限公司成熟而广泛的社会音乐教育平台相结合,形成全方位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这样的合作必将对徐州和周边地区的艺术教育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极大地增强双方的艺术创造力,和学术含金量。为推动徐州地区音乐艺术的快速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