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5-03-10  浏览次数: 2537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苏教外〔2015〕8 号)文件精神,江苏省教育厅已正式启动2015年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计划及内容

(一)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旨在加强与世界百强大学的紧密合作,选派省内优秀本科生利用暑期前往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杜克大学,加拿大多伦多大学、英国剑桥大学、帝国理工学院,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悉尼大学、新南威尔士大学等21所境外知名大学进行为期4-5周的学分课程学习。学科领域涉及经济学、管理学、工学、理学、文学、医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共30门课程(详见附件1)。

(二)学生学习期满回国后,由选派学校根据国外大学提供的课程结业证书及学业成绩单,对其修读课程进行学分认定(详见附件2),记入学生成绩系统。

(三)2015年全省计划选派1100名学生赴境外学习,其中省财政部分资助名额1000名(省、市属高校800名,部属高校200名),省财政全额资助名额100名(仅限省、市属高校)。我校计划选派38人(部分资助推荐人选34人,全额资助推荐人选4人)(详见附件4)。

二、经费来源及分担

(一)部分资助项目经费采取省财政资助、学校配套、学生本人承担相结合的分担办法。省财政为项目学生提供每生1万元的资助,主要用于贴补学生往返国际机票、签证费用等。学校为项目学生提供每生1万元的配套经费,主要用于贴补项目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学费。

(二)全额资助项目由省财政提供资助,平均每生5万元,包括学生的往返国际机票、签证费用、在外学习的学费、食宿费等相关费用(个人消费除外)。

三、项目申报和录取

(一)报名对象

该项目面向部、省、市属全日制本科院校(含民办本科院校)计划内招生的在校本科生,不包含应届毕业生、港澳台学生、外国留学生。

(二)申报录取方式

1.选派学生名单通过“学生个人网上申请、学校审核及推荐上报、省教育厅确认并公布”的程序产生。学校报送推荐人选前须在校内公示一周。

2.我校推荐学生总数为38人,其中部分资助推荐人选34人,全额资助推荐人选4人。对部分资助项目,如推荐人选因故退出,优先从本学校其他推荐人选中择优递补。对全额资助项目,学校等额推荐人选。

3.请各学部(院)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于2015年3月13日前进行网上申报(http://221.226.191.133:8089/scholarship/employee_toLogin.do),并填写“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学生申请表”(附件5)报教务处。

4. 学校将于2015年3月13日完成选拔推荐工作,并于3月17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审核工作,同时将“学生申请及学校推荐表”打印盖章后寄送至省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四、遴选标准及流程

(一)部分资助项目

1.遴选标准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

(3)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达到国外大学项目设定要求。

2.遴选流程

(1)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并网上在线填报志愿。

(2)学校评审、汇总、公示、上报。

(3)省教育厅确定录取名单。

(4)学校通知学生预缴费。

(5)省教育厅公布录取名单。

(二)全额资助项目

1.遴选标准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好,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在校期间曾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助学金。

(3)具备优秀的英语水平,达到国外大学项目设定的英语语言要求,有较高阅读及课堂学习交流能力。

(4)无出国经历。

2.遴选流程

(1)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并网上在线填报志愿。

(2)学校评审、汇总、公示、上报。

(3)省教育厅公布录取名单。

 

具体情况可咨询学院教务办公室

 

附件: 1.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课程概览.doc

2.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学分认定办法.doc

3.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计划方案及收费标准.xls

4.学校推荐名额分配明细表(部分资助、全额资助).xls

5.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学生申请表 .doc

教务处、国际合作交流处

二〇一五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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