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西部计划招募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7-05-11  浏览次数: 7804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称西部计划)是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由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的一项重大人才工程。项目实施以来,在广大青年学生中产生了较强示范性、导向性和影响力、吸引力,促进了西部地区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在全社会尤其是高校中唱响了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的时代主旋律。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创新创业创优,发挥高校毕业生在促进基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西部计划在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改革创新,统筹各类资源,创新体制机制,强化管理服务,大力支持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边疆地区,不断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突出示范引导,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引导高校毕业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高校毕业生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奉献青春、建功立业。

二、基本原则

(一)全国统筹,分级负责。全国项目办统筹负责规划编制,优化指标分配,推动政策落实,加强督导考核。服务省(区、市)项目办加大沟通、整合、研究力度,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有关政策,做好年度计划制定、项目资金使用、日常管理服务。招募省(区、市)项目办制定本区域内招募计划,做好宣传动员和招募选拔工作,并与服务省协调做好人员选拔派遣及派出志愿者的跟踪培养等工作。服务市(地、州、盟)项目办督促、指导服务县(市、区、旗)项目办做好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协调、指导服务县(市、区、旗)项目办、服务单位及时妥善处理志愿者安全、健康等事宜,为志愿者服务期满后扎根西部基层创造有利条件。服务县(市、区、旗)项目办负责本县服务单位申报、服务岗位采集及志愿者的日常管理服务考评等工作,为志愿者提供相应的工作生活保障。

(二)公开招募,集中派遣。面向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以立体化、全方位组织动员的方式进行公开招募,全面宣传西部计划政策和招募要求,充分发挥联合宣讲会、动员报告会、交流座谈会、新媒体宣传等形式的激励带动作用,把符合条件、意愿强烈、真正适合到西部基层工作和发展的学生动员起来。招募工作坚持平等竞争、择优录取,做到招募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选拔招募过程中的不正之风。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开展培训和派遣工作。

(三)加强管理,培养人才。各级项目办要不断完善西部计划的管理体制机制,严格管理制度,强化过程管理,推进管理重心下移,形成长效管理监督机制。精准掌握服务地志愿者在岗及表现情况,加强教育督促,形成全员式、全方位、全过程的育人机制,不断提高志愿者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强化西部计划在动员青年、凝聚青年、培养青年等方面的独特作用。

(四)示范引导,弘扬精神。注重项目实施与社会效益相结合、典型引领与整体提升相结合、务实推动和弘扬精神相结合,进一步彰显西部计划在重大志愿服务项目管理、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服务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示范作用。深入一线挖掘优秀典型,加大力度培育优秀典型,多种渠道宣传优秀典型,建立健全志愿者激励机制,弘扬志愿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志愿文化氛围。

三、目标任务

(一)主要任务

2017年,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名单》所列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由中央财政支持的全国项目计划选派18300名志愿者(其中含已招募的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2141名志愿者)。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为1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继续稳步实施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等7个专项。巩固提升服务新疆、服务西藏专项成果。深化研究生支教团工作,提升支教扶贫实效。深化基层青年专项,推进西部计划志愿者兼任基层团干部。强化后续人才培养,鼓励和支持志愿者扎根西部基层。

(二)基本目标

1.确保到岗有为。加强宣传动员,稳步提升招募质量,认真做好志愿者选拔、派遣工作,确保今年派遣任务顺利完成。注重培养、加强管理、落实保障,确保志愿者如期到岗、正常上岗、在岗有为。

2.推动政策落地。做好沟通协调,把好时间节点和工作周期,确保社保等各项政策和工作及时落实好,实现全员覆盖。落实志愿者就业、考研、补贴等政策,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有效联动机制,加强资源整合力度,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切实发挥中央和地方在政策制定、宏观指导、改革创新和实践探索方面的积极性。严格志愿者管理,突出项目育人功能,争取各方支持,健全西部计划长效运行机制。

四、实施措施

(一)优化规模结构

1.全国项目办根据有关办法、有关方面要求及各服务省(区、市)上一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等研究确定实施规模上限,进一步调整非西部地区实施规模,加大向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边疆地区和西部计划工作综合成效明显地区派遣志愿者的力度,实现服务省(区、市)实施规模的动态调整。

2.服务省(区、市)项目办按照相对集中原则,根据全国项目办确定的本省(区、市)计划派遣人数及已明确的各专项服务岗位,规划和审定2017年服务县及派遣人数。不断优化志愿者结构,重点向省内贫困地区派遣。

3.新增服务县须成立西部计划县级领导小组和项目办,项目办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服务,接收志愿者人数原则为20人以上,并由所在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省级项目办审定,报全国项目办备案。

4.服务岗位类别需从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科技、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等专项中选择,做好岗位对接,做到人岗相适。县级及以上机关等岗位数必须严格控制在10%以内。

(二)优化招募机制

1.确定招募指标。全国项目办规定中东部省份的招募指标下限,继续向服务新疆、服务西藏专项对口招募省下达招募指标。不向服务省(区、市)下达招募指标数。各有关省(区、市)根据报名情况,与相关招募省协商确定在该招募省的招募指标,并报全国项目办备案。服务省(区、市)不能完成派遣计划的,下一年度核减相应人数。

2.严格选拔标准。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岗之前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本科比例控制在85%以上,通过西部计划体检(体检内容和标准见西部计划官网),有志愿服务经历、西部地区生源和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的优先录用。

3.规范选拔流程。各招募省(区、市)要完善选拔招募制度,可单独或会同、指导报名学生所在高校组织开展审核、笔试、面试、心理测试等选拔工作,做好入选志愿者集中体检及公示等工作,加强与服务省(区、市)的沟通协调。鼓励服务市(地、州、盟)和服务县(市、区、旗)参与本省(区、市)的面试选拔和人员确定工作。选拔过程的原始资料应按有关规定妥为保存,以备查询。201746日至524(江苏省报名时间),高校毕业生在西部计划官方网站(http://xibu.youth.cn/)填写报名表并选择三个意向服务省,下载打印后将报名表于522日前交学院团委,由学院团委统一组织审核、签字,加盖学院党组织印章后,集中交至校团委。公示无异议后,入选志愿者与招募省项目办签订招募协议,全国项目办委托各招募省项目办发放《确认通知书》。

五、保障机制

(一)政策支持

按照《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西部计划志愿者可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1.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5.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6.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鼓励各地积极出台志愿者扎根当地的政策措施。

(二)资金保障

1.健全财政经费投入机制。西部计划作为中央举办、地方受益的国家项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按照西部地区每人每年2.5万元、中部地区每人每年1.8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体制结算方式拨付省级财政部门。地方各级财政要统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自身财力,按月足额发放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承担志愿者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开展志愿者培训、宣传等工作。

2.全面落实社会保险政策。各地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为每名西部计划志愿者(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落实各项社会保险。基于西部计划地域跨度较大、工作环境特殊、影响安全稳定因素较多等特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西部计划志愿者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

3.加大其他保障力度。鼓励县级项目办及基层服务单位积极为志愿者提供交通、住宿和伙食等方面的便利,提高保障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年度考核奖励机制,按考核结果等次给予志愿者一定奖励。

(三)考核激励

1.开展项目综合成效考核。进一步加强考核管理,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全国项目办将采取科学有效的评估方式对各服务省(区、市)实施年度绩效考核和督导,根据各地招募到岗率、服务期间流失率、服务期满就业率、政策落实到位率、社会保险参保率、商业保险参保率、安全健康事故率等情况,对各地西部计划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名额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按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要求,对各地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加强考核评价。

2.开展志愿者岗位考核。630日前,各服务省(区、市)要认真做好志愿者年度考核工作,组织服务期满志愿者填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见西部计划官网),服务单位根据志愿者工作情况出具鉴定意见,装入志愿者档案,作为享受政策的依据。各服务省(区、市)优秀等次志愿者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当期在岗志愿者人数的20%

3.加强志愿者资源库建设。各地要充分利用大数据手段,建立健全当期、往期及扎根志愿者台账、人才库,加强对志愿者工作发展的长期联系,及时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颁发《西部计划服务证书》。服务证书是服务期满志愿者享受相关政策扶持的重要凭证,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格式和编码,由服务省(区、市)项目办在集中培训时发放,服务结束经考核合格后,县(市、区、旗)项目办加盖公章方可生效。

4.广泛开展其他类型表彰工作。全国项目办做好年度西部计划绩效考核优秀等次服务县、高校项目办及西部计划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鼓励各地对志愿者扎根情况开展调研,以多种形式做好优秀扎根志愿者表彰。

  

  

附件1

2017—2018年度西部计划专项情况

专项名称

专项简介

选拔标准

基础教育

在县级以下中小学从事基础教育和教学工作,本专项包括研究生支教团。

符合西部计划及研究生支教团选拔标准,师范类专业优先。

农业科技

在县乡农业、林业、牧业、水利等基层单位从事农业科技与管理工作。

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农业、林业、牧业、水利等专业优先。

医疗卫生

在县乡基层卫生部门和医疗院所站点单位从事防疫、管理、诊治等医疗卫生工作。

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医学类专业优先。

基层青年

工作

在县级共青团和青年组织从事团的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就业创业、预防违法犯罪、维护合法权益等青年工作。

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组织协调和沟通等工作能力,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负责人的优先,已服务1年以上并申请延长服务期的优先。

基层社会

管理

在县直和乡镇部门单位围绕基层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稳定、综合治理、精准扶贫等社会公共管理和公共事务开展工作。

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法律、经济、中文、社会工作、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已服务1年以上并申请延长服务期的优先。

服务新疆

围绕新疆和兵团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志愿者在基层单位从事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等工作。

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理工、管理、教育、卫生等专业优先,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组织协调和沟通等工作能力,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负责人的优先。

服务西藏

围绕西藏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志愿者在基层单位从事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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