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首届声乐比赛方案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08-11-05  浏览次数: 1041

 

  为展示和交流我院声乐演唱教学成果,发现培养和推出优秀声乐人才,并配合中国声乐孔雀奖首届全国高等艺术院校声乐大赛及校“十佳歌手”比赛,我院将于11月19 —26日举办音乐学院首届声乐比赛。现将比赛方案公布如下:
 
一、参赛对象:
  我院所有登记在册的本科生、研究生。
 
二、唱法设置:
     比赛按美声、民族、通俗三种唱法分组进行,各组别演唱形式包括独唱、重唱(不超过4人)及演唱组合(含伴奏不超过8人)。
     美声唱法一律采用钢琴伴奏,演唱不使用扩音设备。
     民族唱法及通俗唱法用伴奏带,选手可以使用话筒。
 
三、曲目要求:
  可自选中、外歌剧中的独唱曲、重唱曲,咏叹调,中外艺术歌曲,中外民歌、地方戏曲选段、新创作的歌曲(含流行)等。曲目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预赛及决赛各演唱一首曲目,不得重复。
 
四、比赛环节及奖项设置:
  比赛分为预赛和决赛两轮举行(比赛入围及获奖选手具体名额视报名人数于比赛前公布)。比赛顺序均采用抽签的办法确定,选手不得自行更改抽签序号,否则将取消其比赛资格。预赛按选手成绩公布入围选手名单,决赛现场公布选手成绩并颁发一、二、三等及优秀奖。每位选手成绩都采用去掉评委最高、最低分的平均分。
 
五、其他:
  在本次比赛中成绩优秀的获奖选手将由我院推荐参加中国声乐孔雀奖首届全国高等艺术院校声乐大赛及校“十佳歌手”比赛,并将在音乐学院以后的比赛和演出中享有被优先推荐的权利。本次比赛未尽事宜将在后续通知中公布。
 
 
徐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08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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