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国音乐“小金钟”奖长江钢琴全国钢琴比赛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3-04-07  浏览次数: 680
    中国音乐“小金钟”奖——长江钢琴全国钢琴比赛是由中国音乐家协会、宜昌市政府主办,中国音协大型活动办公室、中国音协高校音乐联盟与柏斯琴行共同承办的全国性钢琴比赛。大赛组委会主持全部赛事,评审委员会由国内知名钢琴演奏家及钢琴教育家组成。中国音乐“小金钟”奖——长江钢琴第一届全国钢琴比赛将于2013年9月15日至22日在湖北宜昌举行,为确保本届大赛各项赛事活动高规格、高质量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赛事设置及报送要求
    中国音乐“小金钟”奖——长江钢琴全国钢琴比赛每年举办一次,每逢单年份设少年组、高校组两组;每逢双数年份设专业组(九大音乐学院、艺术院校及独立钢琴学校16岁以上(不含16岁)钢琴表演专业的演奏者)、业余组(全国青少年业余钢琴优秀演奏者)两组的赛事。

2013年中国音乐“小金钟”奖——长江钢琴第一届全国钢琴比赛各组别比赛项目及报送要求如下:
1、报送要求:
少年组:九大音乐学院、艺术院校及独立钢琴学校16岁以下(含16岁)钢琴表演专业的演奏者。
高校组:综合性大学,师范大学,艺术学院钢琴专业学生、教师及九大音乐学院非钢琴专业学生。

2、比赛项目:
少年组设钢琴独奏比赛,高校组设钢琴独奏(分设教师、学生两组)和四手联弹三项比赛。

二、评选办法
    中国音乐“小金钟”奖——长江钢琴第一届全国钢琴比赛采取报送和现场选拔两种方式,最终评选出各组金、银、铜(金、银、铜可空缺)和优秀奖,获金、银、铜奖选手的指导教师将被评为优秀指导教师,对组织优秀、成绩突出的单位将被评为优秀组织奖。

    各项目比赛具体报送方式和比赛办法按《中国音乐“小金钟”奖——长江钢琴第一届全国钢琴比赛赛事安排及评选细则》见附件1附件2的要求进行。

三、
报送日期及咨询电话
    1、截止日期:2013年6月20日
    2、咨询电话:010-84921442
 

附件1
中国音乐“小金钟”奖——长江钢琴第一届全国钢琴比赛(高校组)
赛事安排及评选细则

中国音乐“小金钟”奖——长江钢琴第一届全国钢琴比赛(高校组)的设立,旨在推动我国钢琴艺术的发展,促进钢琴演奏、教育人才的成长,通过比赛的方式,遴选出成绩优秀的青年钢琴演奏者,进行表彰和奖掖。

一、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为全国综合性大学、师范类大学、艺术学院钢琴演奏者,包含在校学生和教师;九大音乐学院非钢琴表演专业(音乐教育等专业)学生。

二、参赛名额
    比赛分预选赛、复赛、半决赛、决赛四轮次进行。预选赛全国分16个赛区进行,分别为北京赛区、上海赛区、浙江赛区、安徽赛区、辽宁赛区、陕西赛区、四川赛区、福建赛区、广东赛区、湖北赛区、湖南赛区、山西赛区、新疆赛区、广西赛区、港澳赛区、台湾赛区。各赛区承办院校、联系方式等详(见附件1-1)

    高校组比赛设教师钢琴独奏比赛、学生钢琴独奏比赛和学生四手联弹比赛三组赛事。通过预选赛,14赛区各选出教师钢琴独奏2名、学生钢琴独奏7名,学生四手联弹2组选手参加复赛。教师钢琴独奏、学生钢琴独奏比赛分三轮次进行现场比赛,复赛选手各为28名、98名,半决赛选手各为8名,30名,决赛选手各为3名,12名;学生四手联弹比赛分两轮次进行现场比赛,复赛选手为28组,决赛选手为8组。

三、报名方式
1.参赛选手请登录中国音乐家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chnmusic.org/),阅读比赛相关要求,在线提交报名表。
2.在线报名截止日期:2013年6月10日
3. 参赛选手直接到各赛区承办院校现场报名,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1)

四、曲目要求
   各组预选赛曲目与复赛曲目相同,复寒,半决赛、决赛曲目均不得重复,必须背谱演奏。

(一)高校组——教师钢琴独奏
1、复赛(演奏时间不超过12分钟,超时将被叫停,不影响比赛成绩。)
①一首练习曲(选自斯克里亚宾、拉赫玛尼诺夫、肖邦的作品,其中肖邦24首练习曲,不包含第3、6、9、13、19首)
②一首古典奏鸣曲(选自海顿、莫扎特、贝多芬的作品)快板乐章

2、半决赛(演奏时间不超过15分钟,超时将被叫停,不影响比赛成绩。)
①一首中国作品
②一首复调或自选外国乐曲

3、决赛
自选下列一首协奏曲,组委会提供钢琴伴奏:
①李斯特《降E大调第一钢琴协奏曲》
②拉赫玛尼诺夫《c小调第二钢琴协奏曲》Op.18
③贝多芬《降E大调第五钢琴协奏曲》Op.73
④舒曼《a小调钢琴协奏曲》Op.54
⑤柴可夫斯基《降b小调第一钢琴协奏曲》Op.23
⑥肖邦《e小调第一钢琴协奏曲》Op.11

(二)高校组——学生钢琴独奏
1、复赛(演奏时间不超过12分钟,超时将被叫停,不影响比赛成绩。)
①一首练习曲(选自肖邦24首练习曲,不包含第3、6、9、13、19首)   
②一首古典奏鸣曲(选自海顿、莫扎特、贝多芬的作品)快板乐章

2、半决赛(演奏时间不超过15分钟,超时将被叫停,不影响比赛成绩。)
①一首中国作品
②一首复调或自选外国乐曲

3、决赛(演奏时间不超过15分钟,超时将被叫停,不影响比赛成绩。)
自选下列一首协奏曲的快板乐章,组委会提供钢琴伴奏:
①贝多芬《C大调第一钢琴协奏曲》Op.15
②莫扎特《降B大调第二十七钢琴协奏曲》K595
③门德尔松《g小调第一钢琴协奏曲》Op.25
④格里格《a小调钢琴协奏曲》Op.16

(三)高校组——学生四手联弹
1、复赛(演奏时间不超过8分钟,超时将被叫停,不影响比赛成绩。)自选曲目一首
2、决赛(演奏净时长不得少于12分钟,如少于12分钟,取消比赛成绩;超过15分钟将被打断,不影响比赛成绩)自选曲目一至两首

五、奖励办法
1. 高校组设教师钢琴独奏、学生钢琴独奏高校组、学生四手联弹组比赛,各组设金、银、铜奖(可空缺)和优秀奖。

2. 高校组——教师钢琴独奏设金奖1名、银奖1名、铜奖1名;高校组——学生钢琴独奏设金奖2名、银奖4名、铜奖6名;高校组——学生四手联弹设金奖1组、银奖1组、铜奖1组。

3.获金奖、银奖、铜奖选手的指导教师将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六、比赛日期
1.区域选拔赛将于2013年7月15日前完成。
2.复赛、决赛拟于2013年9月中旬在宜昌举行。
联系地址: 北京德胜门外北沙滩1号院32号楼B座1507房
邮    编: 100083    联 系 人: 尹飞飞、邵凡珂
咨询电话: 010-59759649、84921442
 

附件2
中国音乐“小金钟”奖——长江钢琴第一届全国钢琴比赛(少年组)
赛事安排及评选细则

中国音乐“小金钟”奖——长江钢琴第一届全国钢琴比赛(少年组)的设立,旨在推动我国钢琴艺术的发展,促进青少年钢琴演奏人才的成长,通过比赛的方式,遴选出成绩优秀的青少年钢琴演奏者,进行表彰和奖掖。

一、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为九大音乐学院、艺术院校及独立钢琴学校16岁以下(含16岁)钢琴表演专业的演奏者

二、参赛名额
    比赛分预选赛、复赛、半决赛、决赛四轮次进行。通过预选赛,共选出48名选手参加在宜昌举行的现场比赛。其中,复赛选手为48名,半决赛选手16名,决赛选手6名。

三、
名额分配与报送办法
1、名额分配
   各单位分配名额如下:
1)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各推荐报送5名选手直接进入复赛。同时,各单位再择优推荐2名选手,以录像方式报送,参加差额复审;中国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各推荐报送3名选手直接进入复赛。同时,各单位再择优推荐2名选手,以录像方式报送,参加差额复审。

2)全国艺术院校、独立钢琴学校每单位择优推荐2—4名选手,以录像方式报送,参加差额复审。

3)香港演艺学院和台北文教基金会:各推荐1名选手直接进入复赛。
   除九大音乐学院、香港演艺学院和台北文教基金会直接报送的33名选手外,最终差额选拔15名选手进入复赛。

2、报送办法
各单位按照分配名额进行选拔推荐,将直接进入复赛的选手资料,以及通过录像方式报送的选手录像和相关资料,直接报送中国音协。

报送方法如下:
1)九大音乐学院直接报送的选手,需在2013年6月30日前将选手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寄至比赛组委会。选手报名表(附件2-1)复印有效;

2)各单位以录像方式报送,需在2013年6月20日前将录像光盘、选手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寄至比赛组委会。

3)香港演艺学院和台湾选手,需在2013年6月30日前将选手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寄至比赛组委会。

3、资料要求
参赛选手所提供的录像(DVD光盘)资料不得编辑(特别是音频的修正),如发现资料经过处理,经组委会查实,将取消该选手入选资格。具体要求如下:
A、摄像机必须有一个固定机位,并在一个合适的距离里,以确保演奏者的手和脸清晰可见,音响连贯清楚。
B、录像资料必须是在提交给大赛组委会前6个月内录制完成的。
C、报送光盘的封面须注明表演者姓名和参赛曲目、顺序、时长等信息。但录像中不得有显示报送单位、参赛选手等信息的字幕和场地布景。
D、报送的录像不得进行艺术美化性质的编辑,包括图像和音频,且必须为同期录音,严格要求声像同步。

报名录像资料不予退还。
中国音协将组织专家评委,对报送录像进行预选,按照名额最终确定参加复赛的选手。

四、
曲目要求
预选赛曲目与复赛曲目相同,各轮次曲目均不得重复,必须背谱演奏。

1、复赛(演奏时间不超过18分钟,超时将被叫停,不影响比赛成绩。)
①一首练习曲
②两首斯卡拉蒂钢琴奏鸣曲(包含快板、慢板作品各一首,不演奏反复部分)
③一首自选乐曲(体裁不限)(自选乐曲最后演奏)

2、半决赛(演奏时间不超过30分钟,超时将被叫停,不影响比赛成绩。)
①一首古典奏鸣曲或变奏曲(选自莫扎特、海顿的作品)
②一首或多首自选乐曲(体裁不限)(曲目演奏顺序自由安排)

3、决赛(乐队协奏)
自选下列一首协奏曲:
①李斯特《降E大调第一钢琴协奏曲》
②格里格《a小调钢琴协奏曲》Op.16
③莫扎特《C大调第二十一钢琴协奏曲》K467
④莫扎特《A大调第二十三钢琴协奏曲》K488
⑤门德尔松《g小调第一钢琴协奏曲》Op.25
⑥贝多芬《降B大调第二钢琴协奏曲》Op.19

五、奖励办法
1.钢琴独奏少年组比赛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可空缺)和优秀奖。
2.获金奖、银奖、铜奖选手的指导教师将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六、比赛日期
1.预选赛将于2013年7月前完成。
2.复赛、决赛拟于2013年9月中旬在宜昌举行。
联系地址: 北京德胜门外北沙滩1号院32号楼B座1507房
邮    编: 100083
联 系 人: 尹飞飞、邵凡珂
咨询电话: 010-59759649、84921442
 
 
 
中国音乐家协会  
2013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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