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江苏师范大学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停课及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2-12-18  浏览次数: 956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的教学任务定于2013年1月11日全部结束。现将有关期末教学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停课及考试时间安排
         2.公共课集中考试时间为1月14日至1月18日,专业课集中考试时间为1月19日至1月23日,考试时间安排按照学校的统一模式进行(见附件),并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排考。请各学院在12月30日前将专业课程考试日程安排录入到教务管理系统中。专业课考试(包括二学历辅修专业的课程)由各学院自行组织,教务处组织巡考。
         3.为确保本学期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停课及考试时间安排督促任课教师调整教学进度,按时完成教学任务,并通知学生及时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考试安排”中查看考试信息。
         二、试卷命制、保管与批阅
         1.建成试卷库(试题库)的考试课程一律使用试卷库(试题库)的试卷。没有试卷库(试题库)的考试课程,试卷命题也要做到科学、规范,试卷的格式统一按“教务在线”网上公布的样式。
         2.各教学单位要加强考前试卷印刷、装订、保管等各个环节的保密工作。要派专人负责核对、保管试卷,严防错印、漏印或泄密等问题的发生。
         3.所有考试课程应由教研室(或系)统一组织阅卷,并制定评分标准。有条件的课程考试要采用3人以上流水作业的方式阅卷。试卷阅完后必须进行复查、及时登记卷面成绩,并做好试卷分析。教务处将在适当时候组织力量对阅卷质量进行抽查。
本学期所有考试的试卷袋及试卷封面由教务处统一提供,各相关单位可以在考试之前到教务科领取。
        三、成绩录入与审核
        成绩录入时间为12月31日至1月30日,1月30日下午5:00系统关闭。为保证学生在假期能及时查询成绩,开学如期进行补考,必须督促任课教师按时将本学期课程成绩录入成绩管理系统,并上报本单位本学期需要补考的课程清单。
        四、加强课程考试管理
        1. 各学院要严格执行《江苏师范大学考试工作管理规定》,加强课程考试管理,周密安排考试工作,考试期间,学院领导要加强巡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加强监考人员的培训工作。对监考教师进行考务规范教育,尤其要强调监考教师必须在开始考试前对考生进行考试纪律教育;严格监考纪律,要进行彻底清场、合理安排考场座次;考试过程中认真巡视、预防考生作弊行为的发生。如果发现作弊事件要控制好考场的正常秩序,并进行妥善处理(注重收集证据),及时与本单位考务管理人员取得联系。
       3.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工作。要面向广大学生切实开展考风考纪教育,根据学院特点采取适当的形式在考前做好考试纪律的宣传工作,杜绝考试作弊的发生。
       4.所有课程考试一律要求学生凭校园卡或身份证参加,务请各学院通知到位。
       以上工作时间紧、要求高,务请各教学单位的领导及教务人员认真对待,细致安排,确保本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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