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学期补考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09-09-07  浏览次数: 633

各学院、各教学单位:

    根据徐州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分制实施方案的规定,必修课程首次考核不及格,给予一次补考机会。现将本学期补考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的专业限选课可以视同为必修课,亦给予一次正常补考机会。对于无故旷考或者考试作弊的学生没有补考的机会,只能重修。
    二、本学期补考的时间安排:公共必修课集中安排在9月16日-9月20,由教务处协调各公共教研室集中组织(具体考试安排见附件)。专业课由各专业学院集中组织,并于9月28日前完成。
    为了使公共课补考工作更加有序,本学期教务处先把统计好的公共课补考名单发给各学院教务秘书(已发送到电子邮箱并公布在教务秘书群共享里),然后请各班级学生自愿报名参加补考。学院汇总班级报名情况时在 “是否参加补考”栏标记’是’还是’否’,并且对于退学、休学等特殊情况在“备注”栏做出标记。由于时间紧迫,所以请各学院9月8日下午5点前把电子信息反馈回教务科,逾期以不参加补考处理。然后教务科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考场考试,各教务秘书9月11日上午到教务科领取补考准考证。
    三、专业课课程补考学生名单生成办法:确认成绩录入完毕后,登录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筛选各学院各班级补考学生名单。
    四、课程补考成绩计算办法:平时成绩(按照该课程该学期平时实际考核分数计算)和补考笔试考核成绩,按照课程成绩系数折合后相加,视为补考考核成绩。
    五、补考成绩录入办法,登陆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进入成绩管理模块、点击成绩维护(当前学期成绩库)后筛选出本单位不及格同学名单,以插入记录的形式录入一条新记录,总成绩录入按照上学期的办法执行,补考成绩合格后以实际成绩记载,另外须在该同学补考课程新老记录的总成绩后方注明补考标记。
    由于课程补考工作量大,时间要求紧,请各学院督促任课教师及时录入课程成绩,认真统计不及格情况,及时把补考有关信息传达到每位同学,以保证补考工作的顺利进行。
 
 
教务处
200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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