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2013年音乐学(师范)专业江苏省外招生简章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3-01-15  浏览次数: 1471

江苏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设有音乐学、音乐表演与舞蹈编导三个本科专业,拥有艺术学一级学科和音乐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800余人。现有专业教师49人,其中高级职称25人,另有兼职教授 8 人,外籍教师2人。学院下设声乐、钢琴、器乐、舞蹈和音乐学5个系,有音乐教育、音乐文献、艺术实践三个研究所和中央音乐学院音乐考级服务中心。学院办学条件一流,有现代化的音乐厅、多媒体教室、舞蹈房、排练厅、电钢琴室、MIDI 实验室、录音棚等,琴房460余间。有省级大学生艺术团四个(民乐团、管乐团、合唱团、舞蹈团),还有流行乐团、弦乐团等多个艺术实践团体,曾获全国高校合唱比赛一等奖,中央电视台校园春晚节目联播一、二等奖,江苏省大学生艺术节舞蹈及器乐合奏特等奖、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一、二等奖等多种奖项。艺术实践教学形成了本院专业教学的亮点与特色 

一、培养目标

音乐学(师范)专业全面培养学生的文化素质和专业实践能力,着重传授音乐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毕业生能在高等学校及中小学校胜任音乐教育与研究工作,或从事艺术管理、专业演出、音乐制作、音乐创作等工作。

二、招生计划    

 

                   省份专业     人数

山东

湖南

总计

音乐学(师范)

30

15

45

三、学制及收费标准

学制四年,学费为6800 / 生•年。

招收对象及条件

1.应届和往届高中毕业或相当于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人员

2.符合报考普通高等院校报名条件以及所报专业的生理、心理要求

报名考试办法

1. 考点设置

 

省份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专业

科类

报名(考试)地点

备注

山东

227-28

31

音乐学(师范)

艺术文

富华国际展览中心(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189号)

 

湖南

128-29

130-31

音乐学(师范)

艺术文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二里半)

 

 

2. 考生报名时须持湖南省艺术专业招生考试报考证、本人身份证

3. 考试科目

  音乐素质:视唱

  主试科目:声乐、器乐和舞蹈,任选一项。考生需准备1-2个作品,考试时表演其中一项。

  加试科目:以声乐为主项的考生,可以不加试其他科目;以器乐或舞蹈为主项的考生,则必须加试声乐

4.收取专业考试、报名费200

六、文化考试与录取

凡考试合格者均发江苏师范大学音乐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还必须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文化及专业均上线的考生,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考试合格证在331以前按考生提供的地址寄发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联系地址: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

邮政编码:221116 

联系电话:051683403064(招办)   0516-83500459(音乐学院)

电子邮箱 : zsb@jsnu.edu.cn   yyxy@jsnu.edu.cn  

江苏师范师大学本科招生网: http://bkzs.jsnu.edu.cn/

音乐学院网址:http://yyxy.jsnu.edu.cn/

 

江苏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3年1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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