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师大发〔2009〕7号 关于做好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宣传动员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校长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09-04-03
浏览次数:
535
各学院、各部门、各直属业务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选聘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宣传动员工作布置如下: 一、明确意义,提高认识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是党中央的一项重要决策,是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战略举措,有利于加强基层组织工作,改善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农村发展活力,为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各学院、各部门一定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的重大现实意义和长远战略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宣传动员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深入动员,措施到位 (一)3月30日,学生处召开专题会议传达江苏省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宣传活动方案,并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3月30日,学生处把选拔对象及条件、优惠政策、报名流程、工作日程安排等上传至学校网站,供师生查看,并在学生相对集中的区域举办一次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切实提高政策知晓度。 (三)4月3日下午2:30,组织部、学生处在敬文报告厅举行“选聘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情况说明会”,集中宣传江苏省2009年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各项政策并邀请我校优秀毕业生基层就业创业典型代表做报告,参加对象为各学院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老师、有报名意向的毕业生。 (四)3月30日—4月10日,学校广播电台、校报要开辟“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专栏,深入宣传党和政府对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优惠政策及相关具体内容,同时大力宣传我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的先进典型事迹,引导广大毕业生敢下基层、愿下基层、乐下基层。 (五)3月31日—4月10日,各学院要对2009届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进行认真摸底排查,全面了解他们的基本情况;要在学院网站突出位置及时发布江苏省2009年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公告及各市招聘简章,扩大毕业生对选聘工作的知晓度;学院相关工作人员要学好文件、吃透精神、结合实际、强化指导,尽最大努力动员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报名参加选拔。各学院于4月3日前将宣传动员方案报至就业指导中心。 (六)3月31日—4月10日,有意报名的毕业生至学院进行咨询和备案,经学院登记后在对应网站报名。各学院于4月11日前将学生报名确认后的登记表打印汇总交至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三、加强考核,确保落实 学校将对各学院选聘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宣传动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其结果也将作为年度学生工作和就业工作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二○○九年四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