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届未就业毕业生谈话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3-05-07  浏览次数: 34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做好大学生就业工作的一系列文件指示精神,带着深厚感情做好大学生就业工作,提高就业服务的全程化、全员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平,准确掌握学院2013届毕业生的就业动态,促进我校就业工作的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届未就业毕业生谈话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谈话人

  学院领导、辅导员、任课教师

  二、谈话对象

  未就业应届毕业生

    请各位尚未签约的应届毕业生,做好准备。

  附件:1.帮扶措施.doc

     2.江苏师范大学未就业毕业生谈话记录表.doc

     3.江苏师范大学未就业毕业生谈话汇总表.xls

     4.江苏师范大学未就业毕业生谈话工作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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